泰媒:曼谷大樓地震倒塌滿一年 未有任何官員遭懲處
(中央社記者李宗憲曼谷28日專電)中企承建的曼谷大樓在去年3月的緬甸強震中倒塌,導致95人死亡,至今已屆滿一年,泰媒指出,儘管這場災難造成近百人喪生及逾20億泰銖的損失,卻未有任何政府官員受懲處,當局也未推出新的安全準則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去年3月28日,泰國鄰國緬甸發生規模7.7強震時,位於恰圖恰區(Chatuchak)的一棟接近完工高樓,是曼谷唯一一棟遭到震垮的建築,造成95人喪命。該大樓是中國中鐵十局承建的泰國國家審計署新建大樓。
如今事發已屆滿一年,泰國公共電視台(Thai PBS)今天報導,泰國國家審計署大樓倒塌一年後,仍沒有任何官員因這場泰國歷史上最嚴重的建築倒塌事故受到懲罰,當局也未推出更嚴格的安全準則防止倒塌事件重演。
報導指出,目前,已有23家私人公司及其高階主管被指控在設計、施工和監管方面未能確保安全。
曼谷郵報(Bangkok Post)今天也指出,這座耗資21億泰銖(約新台幣20.48億)的大樓,原本是要展現國家最高監督機構的廉潔形象,但如今卻成為民眾憤怒和制度失敗的象徵。
泰國反貪組織ACT主席馬納(Mana Nimitmongkol)告訴曼谷郵報:「一年過去了,調查報告仍未完全公開,也缺乏清晰、詳細的問責機制。」他補充,該組織已多次呼籲政府公布完整的調查結果,並指出,隱瞞細節只會加深外界的疑慮。
國家審計署去年底曾指出,該30層在建大樓之所以遭到震垮,與施工和設計上的缺陷有關,並強調,若發現有政府官員違反規定,將予以法辦。
更早前,檢方於去年8月起訴23名被告,包括泰國營造業鉅子、義大利泰工程公司(Italian-Thai Development Plc)總裁普利姆猜及中國中鐵(CREC)子公司中鐵十局的泰國分公司,指控其違反規定,導致建築倒塌。
另外,對罹難者家屬而言,金錢賠償仍無法彌補失去親人生命的痛,在坍塌事故中失去17歲兒子的帕尤(Paew Yuennan)向泰國公共電視台表示,她雖從政府和建築公司獲得300萬泰銖賠償金,但絲毫無法減輕失去兒子的悲痛。
她說:「我只希望我的兒子能夠活著,並且平安無事。」並解釋說,她的兒子為補貼家用,而在暑假期間打工,卻失去生命。帕尤還說,國家審計署從未聯繫表示歉意。
泰國公共電視台指出,罹難者的家屬來自泰國、緬甸、柬埔寨和寮國,在泰國律師協會和相關部門的幫助下,均已獲得賠償。(編輯:陳承功)115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