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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電動二輪車毒駕增多 交通部11月修法提高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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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電動二輪車
202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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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電動二輪車毒駕增多 交通部11月修法提高罰則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8日電)交通部表示,由於微型電動二輪車的毒駕案件上升,交通部規劃大幅提高電動二輪車的毒駕罰則,將比照汽機車毒駕等規定,增訂沒入車輛等處罰,預計11月底將修正草案報行政院。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邀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林信得列席報告業務概況;邀請交通部長陳世凱等就「因應酒(毒)駕沒入車輛規定,政策執行之行政裁決、扣押保管與變價拍賣執行困境因應對策暨微型電動二輪車規格審驗標準及酒(毒)駕氾濫問題」、「松山機場遷建對都市交通建設發展綜合效益評估與周邊路網改善評估作業」進行專題報告。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報告統計,今年1至9月微型電動二輪車酒駕案件較去年同期增加270件,增加比例17%,毒駕案件更從71件暴增至580件,增加比例為717%,拒測亦增加334件,增加比例23%。
交通部報告表示,由於去年起已經可以利用毒品唾液快篩即時檢測,大幅提高第一線執法效率,讓原本不易即時攔查的毒駕無所遁形,因此微型電動二輪車毒駕件數有上升趨勢。
交通部說,已經邀集警政署共同研商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採納警政署建議,大幅提高微型電動二輪車毒駕罰則,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者,比照汽機車毒駕、拒檢、拒測規定,增訂一併沒入該車輛及扣繳牌照規定,以提高嚇阻力。
交通部表示,預計11月底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此外,警政署報告表示,針對酒(毒)駕沒入車輛中,有部分車輛所有人有逾期未領或者無意領回情形,導致未領回車輛在法定公告期間持續占用場地空間,影響車輛移置保管場的周轉效率,增加管理及維護成本,並壓縮移置保管作業能量。
警政署說,已函請交通部將未領回車輛公告期間由3個月縮短為1個月,立法院已三讀通過,預計從10月31日起實施。(編輯:李錫璋)11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