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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棒球場案林智堅不起訴 竹市府:將提再議並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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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檢署
202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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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棒球場案林智堅不起訴 竹市府:將提再議並追責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市29日電)新竹棒球場案,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等獲不起訴、營造監造4人緩起訴;竹市府今天表示,將依職權提再議,檢具相關具體事實提送,並持續追究廠商責任,強調不起訴不代表工程合格。
新竹地檢署日前發布新聞資料指出,新竹市立棒球場工程案,查出營造、監造公司4人涉在施工日誌及監造紀錄登載不實,均予緩起訴;林智堅等遭告發涉圖利等則予不起訴。
檢方表示,棒球場工程雖多次追加預算,各次契約變更都未違反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而經通訊監察、金流比對、搜索及帳務分析,未發現林智堅或其他竹市府人員與營造、監造公司間有不法金流、收賄或圖利事證。
新竹市政府透過文字表示,尊重新竹地檢署就棒球場案作不起訴及緩起訴處分,但認為部分事實認定及法律評價仍有釐清必要,將依法提出再議,並持續追究相關廠商民事及履約責任。
市府說,不起訴僅代表現有證據未達刑事起訴門檻,不等於工程合格,目前已就工程缺失、改善修復及營運損害等,向巨佳營造求償逾新台幣4億元。
市府指出,檢方處分書記載植床材料、混凝土塊裂解及地下施工平台等施工問題,另有營造、監造相關人員因施工日誌、監造紀錄及抽查紀錄不實而獲緩起訴,將檢視是否涉及政府採購法相關責任。
民進黨新竹市議員劉崇顯透過文字表示,檢方調查後雖認定工程有部分瑕疵,但未發現刻意掩埋廢棄物或不法金流、收賄及圖利事證,工程瑕疵與刑事犯罪應分開看待。
他說,前市府及公務人員多年來承受質疑,球場改善也因爭議延宕;未來公共工程應嚴格監督,但政治指控也應建立在證據之上,重點是務實解決問題、推進城市建設。(編輯:李亨山)115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