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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宗教交流 內政部:應依法並具風險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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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皆興
劉世芳
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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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宗教交流 內政部:應依法並具風險意識
(中央社澎湖縣9日電)內政部今天說,兩岸制度與環境有差異,宗教團體辦理相關交流活動時,應依法辦理並秉持風險意識,回歸宗教文化交流本質,秉持對等尊嚴、健康有序原則,推動正常且良性兩岸宗教互動。
內政部於澎湖縣辦「宗教政策宣導座談會」,內政部長劉世芳與澎湖縣副縣長林皆興出席,與地方宗教團體代表面對面交流「宗教團體土地建物合法化」、「宗教團體財務申報及公告」及「兩岸宗教交流」,就宗教事務推動與實務執行交換意見。
劉世芳表示,感謝各宗教團體長期發揮安定人心、撫慰社會正向力量。希望透過座談會,深入了解宗教團體實務上遭遇的困難與需求,在法規制度下提供必要協助,保障宗教團體合法權益。
她說,內政部正積極推動防災士培訓,培養民眾防災觀念與緊急救護、避難應變等技能,期盼未來有更多宗教團體共同投入,結合宗教場域深耕社區防災工作,提升自助、互助能力,共同建構具韌性安全社區。
林皆興表示,有些法令規範在理解與實務運作上,難免由於認知差異產生疑問,更需透過積極溝通與充分說明凝聚共識,期盼藉這次面對面交流,讓宗教團體充分反映實務需求與意見,也讓中央與地方政府更深入了解第一線面臨的問題,作為未來政策推動與法令執行重要參考。(編輯:李明宗)11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