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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學生寢室內吸電子菸 警專:記過處分、函送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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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銘坤
警察專科學校
2026.06.09
・中央社 ・台北
網傳學生寢室內吸電子菸 警專:記過處分、函送裁罰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9日電)有網友發圖文稱,有警專生在寢室內吸食電子菸,事經通報後,校內幹部疑似偏袒或消極處理。警專今天表示,經查涉案學生確實違規吸食電子菸,已依校規記過處分,並函送衛生局裁罰。
網路社群平台脆昨天有網友發圖文表示,有台灣警察專科學校學生近日反應有男學生在寢室內吸食電子菸,影響同寢室友生活與健康,經向隊部反映處理和通報後,校內幹部疑似出現偏袒或消極處理情況,質疑校園管理與紀律公平性。
對此,警專今天透過新聞稿回應表示,針對近日網路流傳校內學生吸食電子菸照片及影片,經查相關情事發生於今年1月間,學校獲悉後立即調查懲處。
警專說,經調查涉案學生確有違規吸食電子菸情事,但無毒品(依托咪酯)行為反應;學校已依校規分別予以記過1次及記過2次處分,並已函送主管機關台北市衛生局依法裁罰。
另有關網傳學生涉及毒品及特殊背景等情事,警專表示,經查當事人、同儕及相關人員後,並無指稱爭議;但對於學生不當言行,學校已予以嚴懲、輔導並持續追蹤。
同時,對於電子菸、毒品及各類違法違紀行為,警專一向採取零容忍態度,將持續加強法治教育及反毒宣導。(編輯:張銘坤)11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