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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化國賠案更審開庭 民團齊籲捍衛彰化縣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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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中央社 ・台中
台化國賠案更審開庭 民團齊籲捍衛彰化縣民健康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9日電)台化彰化廠生煤操作許可證遭彰化縣政府駁回展延申請而停爐,台化提出國賠案,今天台中高等法院更審開庭,多個民團在開庭前呼籲法官彰顯公義,彰化市長林世賢也來力挺。
民團說明,台化彰化廠於2016年因生煤操作許可證未達環保審查標準,遭彰化縣政府依法駁回而停爐,讓彰化市揮別多年來的酸臭味及固定污染源。台化卻提起國家賠償訴訟。全案歷經一審判賠新台幣4.7億元、二審逆轉免賠,今年3月遭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今天在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召開更審庭。
包括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彰化縣醫療界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民間團體,上午齊聚於台中高分院門前,高呼「法官彰顯公義,保護人民健康」口號,林世賢也到場力挺。
林世賢表示,法律還是要回歸法源精神,空污法的精神是保護空氣品質及全民健康,高分院採用最原始空污法精神,遭最高法院駁回更審,彰化縣政府及縣民沒有向台化求償不當利益所得就已經很好了,台化竟提出國賠案。
林世賢指出,幾十年來台化燃煤鍋爐操作許可證的發給一開始就是違法的,不能以此認定政府應有信賴保護原則,還是要回歸法律來論述此事,感謝台中高分院法官堅持保護人民健康的原則,希望彰縣府堅持到底。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台化彰化廠國賠案並非單純的企業停工損失案件,而是牽涉彰化市區長期燃煤空污、環評承諾、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汽電共生售電利益與縣民健康風險的重大公共利益事件。
民團強調,力挺地方依法行政,彰化縣府當年駁回未達標的燃煤許可證完全合法合規,司法應作地方政府捍衛環境公權力的後盾,而非財團幫兇。數據證實台化停爐後中彰投空氣品質顯著改善,健康與環境權屬於公共利益,不容任何商業利益凌駕其上。(編輯:陳清芳)11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