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校涉性平、體罰處理違失 監院糾正台東縣府等3機關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20日電)監察院表示,台東縣武陵國小辦理校園性別事件調查程序違背法令,台東縣政府未積極查明,就認定校方無違失;另外,豐田國中調查足球隊教練體罰案,無故延宕審議調查報告等,因此糾正台東縣府、武陵國小與豐田國中,應注意改善。
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武陵國小一名學生曾對另一名學生及學齡前幼童有妨害性自主行為,且性影像已在學生間流傳。武陵國小於民國113年間處理此案時,調查程序有調查人員不具專業資格、以學校承辦人擔任調查工作、調查人員未迴避後續學生輔導工作、未保全證據並逕命家長學生刪除影像、調查結果未依法通知當事人等違法情事。
監委說,台東縣政府未積極查明,就再三宣稱武陵國小並無違失,直到監察院取得關鍵證詞後,縣府才另行查處並命武陵國小重啟調查。然而,武陵國小、台東縣府警察局與社會處對這起性別事件竟有不同認定,且縣府教育處未即時查悉警政端資料、社會處也疏於即時通知教育處,足認台東縣政府行政監督鬆散,業務橫向聯繫機制失靈。
兩位監委調查指出,武陵國小於112年至114年間,發生高達72件大量匿名或冒名檢舉多名教師體罰案。針對部分不成立的事件,經監察院直接約談當事人,發現相關不實傳言竟是該校某名教師不當透過家長傳播。而這名教師甚至偽冒家長會委員,陪同且強迫學生撥打反霸凌專線「不實陳訴被其他教師體罰」,後來被記過2次處分。
監委表示,109年教師法修法校事會議新制上路後,歷經因匿名檢舉助長濫訴風氣爭議,而於今年再度修法需具名檢舉才能受理。這名教師行為已然傷害教育風氣及武陵國小形象,基於「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台東縣府未來應對這名教師進行輔導且慎重考慮其職務安排。
此外,豐田國中調查該校足球隊教練體罰事件,調查小組建議解聘該教練2年。但校方作成調查報告後,竟因家長壓力,一度延宕審議調查報告,並有造成「吃案」負面觀感之虞;且豐田國中曾擬以「停聘」取代「解聘」這名教練,違背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均有不當,因此依法糾正。(編輯:林興盟)115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