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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竹塘鄉發放每人慰助金3000元 開放公所補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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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碩任
202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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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竹塘鄉發放每人慰助金3000元 開放公所補領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9日電)彰化竹塘鄉公所發放每名鄉民慰助金3000元,鄉公所指出,先在各村輪流發放,未領取的民眾今天起至12月15日,可選在鄉公所辦公日前往公所領取。
彰化縣竹塘鄉公所因應整體經濟情勢變化,提案發放每名鄉民新台幣3000元慰助金,竹塘鄉民代表會通過後,鄉公所立即展開發放作業,竹塘鄉長蔡碩任日前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明,公研議發放竹塘鄉每人3000元慰助金,約1萬3890人受惠,總經費4167萬元,為公所自籌款,鄉代會同意墊付後擬於民國116年總預算轉正。
根據鄉公所發出的公告,慰助金發放時間為10月5日起至12月15日,發放作業分為二階段,第一階段從10月5日至23日,依序在鄉內各村發放,第一階段沒領取的民眾,今天開始可前往鄉公所領取慰助金。
鄉公所指出,可領取的時間為鄉公所辦公日,另每週三停止受理,民眾要幫未成年子女領取慰助金,除了要攜帶委託書外,還要攜帶法定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以及未成年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像是國民身分證、健保卡等。
鄉公所提醒,外籍配偶需取得本國國籍的國民身分證,並於今年6月30日前設籍本鄉且在8月18日造冊日仍持續在籍者,才可領取慰助金,寄居在竹塘鄉的民眾,只要於今年6月30日前設籍於本鄉且造冊日仍持續在籍者,即可領取慰助金。(編輯:陳清芳)115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