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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開放大型重機車停放路邊機慢車格 11月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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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昭甫
2026.10.28
・中央社 ・台中
中市開放大型重機車停放路邊機慢車格 11月起實施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8日電)對於大型重型機車的停放,台中市交通局今天宣布,自11月1日起,全面開放大型重型機車停放路邊機車停車格及機慢車停放區,收費原則按照各路段現行機車費率及時段辦理。
台中市交通局透過新聞稿說明,11月1日起全面開放大型重型機車停放路邊機車停車格及機慢車停放區,收費原則按照各路段現行機車收費費率及收費時段辦理,方便大型重型機車車主依車體大小及停車需求,選擇適當的停車空間。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台中市自113年2月起,已於13處路外停車場試辦大型重型機車停放機車格。今年5月起擴大至特定商圈路邊機車停車格,包含逢甲、勤美草悟道、文心秀泰及台中火車站等區域試辦大型重型機車共用路邊機車格。試辦期間停放及收費獲民眾肯定,經評估後決定自11月起全面開放。
至於停車收費方面,葉昭甫指出,大型重型機車停放路邊機車格及機慢車停放區,依各路段現行機車費率及時段收費;車主也可依需求選購汽車或機車月票,但兩者屬不同票種,須依停車格屬性使用,並非購買單一票種即可通用。
交通局說明,這次開放範圍以路邊劃設的機車停車格及機慢車停放區為限,不包含人行道及騎樓。提醒大型重型機車停放於路邊機車停車格時,以1格停放1輛為原則,依該路段標示的停放方向停放,車身不得逾越停車格標線範圍;如因車體較大,無法完整停放於單一機車格內,應停放於機慢車停放區,並依現場空間採直向或斜向停放,以最小傾斜角度為原則,且不得逾越停放區標線範圍。
此外,交通局提醒,車主應依車體大小選擇適當停車空間,若無法完整停放於機車格內,也可選擇汽車格,並遵守現場標誌、標線及相關規定,避免影響其他車輛停放及行人通行,共同維護停車秩序與交通安全。(編輯:李淑華)11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