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使用AI 司法機關推模型指引規範
司法與AI(3)(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9日電)根據檢方觀察,近年偶見「AI書狀」法條錯引的撒網式提告;法院提醒民眾,善用訴訟輔導資源,防範「AI代書」司法黃牛;法務部與司法院推動專屬語言模型與指引,以科技輔助。
1名資深主任檢察官告訴中央社記者,近年檢察官收案時,偶見具「AI生成痕跡」告訴或答辯書狀。民眾可能不諳法律要件,透過人工智慧(AI)表達訴求,但往往生成數十頁看似專業,實則「牛頭不對馬嘴」的內容,甚至列入無關法條,形成「撒網式」提告。
至於民眾誤用AI提告,是否觸犯中華民國刑法「誣告罪」,這名主任檢察官說,誣告罪成立要件是「故意完全捏造、虛構不存在的客觀事實」,如果確實發生糾紛或爭吵,當事人僅由於誤解法律或聽信AI建議提告,引用不正確法條,屬於法律認知錯誤,不構成誣告。
至於民眾可能由於訴訟門檻轉而求助AI或誤信「司法黃牛」,台灣台中地方法院表示,各地院設有「訴訟輔導科」提供多元便民資源,以台中地院為例,民國114年服務件數就達11萬5601件(現場到院諮詢近8萬件)。
台中地院說,訴訟輔導科配置司法志工引導,服務項目包括訴訟程序指引、書狀範本提供、非訟事件(如支付命令、本票裁定、拋棄繼承或聲明異議等)書狀撰寫協助等。
不過,台中地院表示,法院輔導範圍嚴守「程序協助」,絕不涉案件勝算評估或代寫起訴狀等審判核心實體法律事項;如果民眾有實體法律諮詢需求,輔導科會轉介到駐點法院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公會」等,由專業律師提供正確協助。
坊間偶有不肖人士打著「AI智慧法律代書」、「保證勝訴」或「低價包辦訴狀」等宣傳攬客,台中地院表示,訴訟絕無保證勝訴,依律師法規定,無律師證書者不得辦理訴訟業務,刑法也禁止「包攬訴訟」,司法黃牛更涉及詐欺取財罪。民眾如果遇疑似情事,可向各地律師公會查證身分,並向檢警檢舉報案。
此外,法務部今年6月啟動「法務專屬大型語言模型」計畫,法務部長鄭銘謙說,法務部推動的AI系統,將以「可信任AI」為核心,落實隱私與資訊安全、透明可解釋及公平無偏見等原則,導入第3方驗證機制,確保AI應用建立在安全可信制度基礎上,而最終判斷與責任仍由人把關。
另外,司法院已函頒「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使用人工智慧系統參考指引」,將AI系統定位為「審判輔助工具」,功能僅限於協助法官檢索資料、摘要分析及輔助作業流程優化;至於證據價值判斷、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或量刑等核心工作仍須由法官親自為之。(編輯:李明宗)1150829